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TY/2026-0002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02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TY/2026-00020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02 |
| 公文时效 |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凝聚起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强大合力,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呼和浩特市第五届退役军人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现公开向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工作者征集作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展览主题
本次展览以“翰墨绘初心、丹青颂征程”为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离军不离党”的风采,进一步巩固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传承红色基因,发扬优良传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展览时间和地点
开幕时间:2026年8月3日上午10点
展览地点:呼和浩特市文化馆一楼展厅(玉泉区石羊桥北路182号蒙西文化广场南门)
展览期限:2026年8月3日-8月19日
三、作品要求
为规范本次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参展、布展及宣传工作,保障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参赛作品质量统一、报送材料规范齐全,现将各类参赛作品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作品类别
本次征集作品仅限书法、中国画、原创摄影三大类别,不接收油画、水彩、素描、手工工艺、合成图片、网图转载等其他类型作品,所有参赛作品须贴合活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
(二)作品尺幅
1. 书法、中国画作品:统一采用竖式创作,规格限定为4尺整张、4尺条幅两种标准尺寸,作品构图完整、装裱前画面干净整洁,横竖规格不符、尺寸超标或过小的作品不予参展。
2. 摄影作品:仅接收单幅原创作品电子版,不接收组图、拼图作品;图片格式统一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5MB,画面清晰、原图无压缩、无模糊失真、无水印logo。
(三)详细报送规范及注意事项
1. 书法、中国画作品
(1)作品信息标注:所有纸质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位置,使用铅笔以正楷字体清晰书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涂改;也可粘贴纸质标签标注相关信息。同时,参展作者须完整填写A4版《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信息填写真实、完整、无误,与作品信息保持一致,随作品一并报送。
(2)书法字体备注:书法作品若采用草书、隶书、篆书创作,必须附带完整准确的简体字字译,字译内容单独附页标注,保证内容可识别、可解读,无标注字译的草、隶、篆作品视为无效投稿。楷书、行书作品无需附字译。
(3)作品装裱要求:本次所有成功入展的书法、中国画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免费装裱、统一装帧样式,参展作者严禁自行装裱、覆膜、裱框,自行装裱作品一律不予收录参展。
(4)个人宣传素材报送:所有参展作者需额外提供1张高清全身或半身正面生活照,照片画质清晰、人物面部清楚、无遮挡、无过度美颜,用于展会现场展示、活动宣传推送、展板制作等官方宣传使用。
2. 摄影作品
(1)文件命名规范:摄影作品电子版严格按照统一格式命名,命名标准: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信息缺一不可,命名格式不规范、信息缺失的作品不予审核。
(2)作品文字说明:每幅摄影作品需配套报送100字以内原创文字说明,简洁介绍作品拍摄时间、具体拍摄地点、画面核心内容、创作立意及拍摄亮点,文字精炼、贴合画面、真实原创。说明文档保存为TXT或Word格式,文档名称必须与摄影作品标题完全一致,单独打包报送。
(3)作品原创要求:参赛摄影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后期大幅度修图、合成、拼接、盗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展资格。
(4)个人宣传素材报送:同书画作品要求,摄影参展作者需提供1张高清全身或半身生活照,用于活动现场宣传、作品展公示、线上宣传推广使用。
(四)其他说明
1. 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须积极健康、格调高雅,贴合活动主旨,弘扬新时代新风尚,杜绝低俗、消极、违规、敏感内容。
2. 所有报送材料、作品、个人素材须按时按规提交,逾期、材料不全、规格不符、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自动失去参展资格。
3.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查实,取消参展资格,并取消本次活动参评、获奖所有权益。
四、参展作品递交地址、时间
(一)投稿地址:
1.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新华大街68号)110室,联系人:张金栋、杜蕾,电话:3435015。
2.呼和浩特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兴安北路交叉路口向东140米同创家居四楼)409室,联系人:安强 15847150839,汪英18647396015。
(二)作品投递时间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此展览截止收稿日期:2026年7月14日。
五、举办方声明
所有入选展览作品不予退还,将由举办方永久收藏;凡报名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展览举办单位有权将其作品进行公开展出、复制、宣传及其他非商业目的使用。
附件:【点击下方“附件链接”阅读http://tyjrswj.huhhot.gov.cn/zwgk/tzgg/202606/t20260625_2016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