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6-000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13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6-00037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13 |
| 公文时效 |
大连辰源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查处你公司与原职工刘女士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一案,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均无人接听。我局于2026年2月6日向你公司邮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玉人监字令【2026】第4号),邮件无法送达被退回。因我局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人监罚先告【2026】第54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玉人社监听告字【2026】第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
附件: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人监罚先告【2026】第54号)
2.《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玉人社监听告字【2026】第1号)
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