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6-0004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27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6-00041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27 |
| 公文时效 |
上海淼壹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查处你公司在玉泉区中梁中朵·拾光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均无人接听。我局于2026年5月28日向你公司邮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玉人社监字令【2026】第3-72号),邮件无法送达。因我局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玉人社监惩决告字2026〔5〕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
附件1:《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玉人社监惩决告字2026〔5〕号)
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