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CZ/2026-000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9-01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CZ/2026-00017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9-01 |
| 公文时效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会〔2026〕14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会〔2025〕1715号)工作部署要求,玉泉区财政局于2026年6月至8月对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资质、2025年度代理记账执业质量和评价与监管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现将财政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涉及检查机构8户:内蒙古鑫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益腾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善融商务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桔子财税(内蒙古)有限公司、内蒙古金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弘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大树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蒙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未开展相关代理记账业务;多数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代理记账业务委托书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合同中已明确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未明确在年度终了时委托人与受托人办理档案资料交接事宜,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等问题。
三、整改落实情况
检查结束后,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以公文形式向各被查代理记账机构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查出问题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改。截止目前,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均已完成整改。
玉泉区财政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