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3-00189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5-1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3-00189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5-17
公文时效

玉泉区民政局关于落实《〈关于全面提升首府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5-17 15:37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一、细则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安排部署,稳步提升玉泉区基层治理、城乡社区建设能力和水平高质量发展,全面对标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提升首府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制度的通知》(呼党发〔20232号)要求,结合玉泉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细则主要内容

1加强街道统筹协调功能

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多元共治、简约高效的街道管理体制。

2、优化调整区划设置

科学稳妥推进街道行政区划变更调整。以尊重历史形成的老街道和重点商业区街道现状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口、面积超大的街道进行适当拆分,对人口、面积较小的街道进行合并,按照法定程序,报请上级批准后,增设新的街道,暂不具备条件的,先行设立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过渡,实行扁平化管理。

3、依法确定社区公共事项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切实理顺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的职责事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要严格实行社区公共事项准入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申请准入的单位或组织直接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并附准入依据,待市民政局征求街道(镇)、社区意见,经市城市基层党建与治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原则上每年公布1次正负面清单事项。社区准入公共事项应明确授权内容、对象、权限、时限、工作经费、人员等,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因工作需要长期进入社区居委会的事项,准入单位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短期和临时进入社区居委会的,由准入单位确定派出工作人员或根据工作需要下拨工作经费交由社区居委会承办,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完成,工作经费应在工作进入的同时下拨到位。

4、深化社区减负

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牌子,其他牌子和组织机构一律取消,可以委托和指导成立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社区社会组织、企业等承接相关业务,不得要求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担任组织负责人。

5、健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

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

6、引导居民群众参与自治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联席会议协商议事制度,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和决策,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严格执行三务公开、民主评议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建立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民情日记、常态化走访等制度,及时响应居民诉求。

7、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

按照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和管辖面积,通过选任、公开招聘、依规转入等方式,合理配备社区工作者,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补充,确保社区工作者队伍保持合理规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纳入的,要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合理设定年龄、学历等招聘条件,确保进入人员能够保持稳定。推进编制资源向街道(镇)倾斜,充实社区工作人员力量。

8、加大对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力度

构建分级负责、各有侧重的培训培养机制,培养一专多能的社区工作全科人才

9、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社区工作者薪酬总额执行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序列,认真执行市民政局修订的《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建立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工作岗位、受教育程度或者相关职业水平发生变化的,从次年1月份起调整薪酬。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为社区工作者建立档案,每年进行考核评优,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岗位、调整等级、薪酬待遇、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

10、加强社区工作者关心激励

建立日常关心关爱、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社区工作者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11、强化督查问效

区委、区政府将《关于全面提升首府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台账》列为全年重点督办事项,全程跟踪、挂账督办。加大对推动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为街道社区减负增效赋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街道社区职责任务明晰,协调调度有力、工作经费充足、人员队伍稳定。对擅自增加街道社区工作任务和工作事项或不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细则出台意义

要求各责任单位负责严格落实好《关于全面提升首府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台账》任务,担负起责任单位职责,确保本实施细则落到实处。建立日常关心关爱、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社区工作者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