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是什么?
三、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协办员或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旗(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内蒙古人社APP等移动应用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线上办理。
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政府如何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目前共设12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根据不同的缴费档次,政府给予相应的补贴。
五、什么是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
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即集体补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资助,即社会资助。
六、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标准有何规定?
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呼和浩特市目前补助和资助标准一个年度累计不得高于7000元,补助和资助上限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定情况实时调整。
七、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对象范围有哪些?
集体补助对象范围为集体经济组织内当年度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缴费的人员;社会资助对象为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人员;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及已领取养老金人员不享受补助和资助。
八、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如何提高受助对象的养老保险待遇?
计算受助人个人账户养老金时,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都会全额参与计算,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用于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所以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可以提高受助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九、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可以代替个人缴费吗?
不可以,只有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后才可接受补助、资助。
十、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扶助政策?
十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好处?
十二、60周岁以上未参保人员如何参保及享受待遇?
在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之日后满60周岁未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趸交保险费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12个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一次性缴纳15年保险费,缴费次月享受待遇,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在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之日前满60周岁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后,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十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缴多少年保费?
自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日起,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照规定逐年缴费,也允许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补缴部分享受政府补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对未按规定逐年缴费的,需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十四、参保人员如何缴纳保费(包括集体补助、社会资助、被征地农牧民补贴)?
十五、参保人缴费后如何查询缴费记录或开具缴费凭证?
可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部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和税务实体大厅等渠道查询缴费记录和开具缴费凭证。
十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十七、养老金由哪几部分构成?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十八、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提出待遇申请,或通过村协办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通过线下服务渠道进行现场办理。
十九、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二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衔接吗?(以前年度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或以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该怎么办?)
二十一、参保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取什么待遇?如何办理?
二十二、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由与人社部门合作的金融机构发行,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凭证。
二十三、社保卡有哪些功能?
社保卡兼具社会保障功能(以下简称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二者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包括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购药、医保结算等。社保卡的金融功能与银行借记卡相同,包括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缴费支付、购买理财产品等,也可以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
二十四、如何申领内蒙古自治区发行的社保卡?
二十五、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和银行账户是否使用同一个密码?
社保卡兼具社保功能和银行账户,二者相互独立,各自设置密码。
二十六、如何办理社保卡密码修改与密码重置?
二十七、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后,先前持第二代社保卡的所有人员都需要更换第三代社保卡吗?
第二代社保卡更换第三代社保卡的原则是“自然更替、平稳过渡”。对于持有第二代社保卡的群众,只有当第二代社保卡因丢失,损坏,有效期满,卡面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发生变更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时,才需要更换第三代社保卡。如果第二代社保卡可以正常使用,就可以不更换第三代社保卡。
二十八、为什么社保卡的有效期是10年?
目前,社保卡有效期10年主要是中国银联和发卡银行的限定。社保卡同时具有社保功能和银行账户,其中,社保卡的社保功能(例如,就医购药功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立,此项功能长期有效,不存在到期问题;社保卡的银行账户由发卡银行开立,根据中国银联和发卡银行的规定,银行账户有效期为10年。因此,社保卡有效期10年实际是指社保卡银行账户有效期为10年。
二十九、社保卡到期后有什么影响?是否需要换领新卡?
社保卡到期实际上是指社保卡银行账户到期。银行账户到期后,社保卡的社保功能(例如,就医购药功能)不受影响,仍可正常使用;但社保卡的银行账户通常会受到影响。因此,社保卡银行账户到期后,如果持卡人仅使用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则可以不做任何处理;如果持卡人要使用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例如,领取养老金),则需要换领新的社保卡。
三十、为什么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提出“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主要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83号)要求,积极推进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社保卡具有在全国ATM取款减免手续费、免年费、免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优惠政策。将社会保险待遇发到社保卡上,待遇享受人员领取待遇、就医购药等就可使用同一张卡,避免办不同的事用不同的卡。
三十一、什么是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为何每年要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如何进行认证?
三十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不在规定时间内做,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规定:“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每年(12个月)至少应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对领取待遇未认证人员和采取其他手段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可办理待遇暂停手续,对办理了待遇暂停手续的人员,若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将停发待遇”。
三十三、待遇享受人员的告知义务是什么?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如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失踪、服刑等),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十四、骗保、冒领养老金有什么后果?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
邮编:010030
联系电话:0471-4938562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是什么?
三、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协办员或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旗(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内蒙古人社APP等移动应用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线上办理。
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政府如何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目前共设12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根据不同的缴费档次,政府给予相应的补贴。
五、什么是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
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即集体补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资助,即社会资助。
六、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标准有何规定?
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呼和浩特市目前补助和资助标准一个年度累计不得高于7000元,补助和资助上限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定情况实时调整。
七、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对象范围有哪些?
集体补助对象范围为集体经济组织内当年度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缴费的人员;社会资助对象为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人员;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及已领取养老金人员不享受补助和资助。
八、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如何提高受助对象的养老保险待遇?
计算受助人个人账户养老金时,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都会全额参与计算,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用于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所以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可以提高受助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九、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可以代替个人缴费吗?
不可以,只有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后才可接受补助、资助。
十、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扶助政策?
十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好处?
十二、60周岁以上未参保人员如何参保及享受待遇?
在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之日后满60周岁未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趸交保险费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12个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一次性缴纳15年保险费,缴费次月享受待遇,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在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之日前满60周岁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后,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十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缴多少年保费?
自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日起,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照规定逐年缴费,也允许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补缴部分享受政府补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对未按规定逐年缴费的,需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十四、参保人员如何缴纳保费(包括集体补助、社会资助、被征地农牧民补贴)?
十五、参保人缴费后如何查询缴费记录或开具缴费凭证?
可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部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和税务实体大厅等渠道查询缴费记录和开具缴费凭证。
十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十七、养老金由哪几部分构成?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十八、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提出待遇申请,或通过村协办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通过线下服务渠道进行现场办理。
十九、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二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衔接吗?(以前年度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或以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该怎么办?)
二十一、参保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取什么待遇?如何办理?
二十二、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由与人社部门合作的金融机构发行,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凭证。
二十三、社保卡有哪些功能?
社保卡兼具社会保障功能(以下简称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二者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包括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购药、医保结算等。社保卡的金融功能与银行借记卡相同,包括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缴费支付、购买理财产品等,也可以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
二十四、如何申领内蒙古自治区发行的社保卡?
二十五、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和银行账户是否使用同一个密码?
社保卡兼具社保功能和银行账户,二者相互独立,各自设置密码。
二十六、如何办理社保卡密码修改与密码重置?
二十七、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后,先前持第二代社保卡的所有人员都需要更换第三代社保卡吗?
第二代社保卡更换第三代社保卡的原则是“自然更替、平稳过渡”。对于持有第二代社保卡的群众,只有当第二代社保卡因丢失,损坏,有效期满,卡面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发生变更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时,才需要更换第三代社保卡。如果第二代社保卡可以正常使用,就可以不更换第三代社保卡。
二十八、为什么社保卡的有效期是10年?
目前,社保卡有效期10年主要是中国银联和发卡银行的限定。社保卡同时具有社保功能和银行账户,其中,社保卡的社保功能(例如,就医购药功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立,此项功能长期有效,不存在到期问题;社保卡的银行账户由发卡银行开立,根据中国银联和发卡银行的规定,银行账户有效期为10年。因此,社保卡有效期10年实际是指社保卡银行账户有效期为10年。
二十九、社保卡到期后有什么影响?是否需要换领新卡?
社保卡到期实际上是指社保卡银行账户到期。银行账户到期后,社保卡的社保功能(例如,就医购药功能)不受影响,仍可正常使用;但社保卡的银行账户通常会受到影响。因此,社保卡银行账户到期后,如果持卡人仅使用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则可以不做任何处理;如果持卡人要使用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例如,领取养老金),则需要换领新的社保卡。
三十、为什么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提出“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主要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83号)要求,积极推进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社保卡具有在全国ATM取款减免手续费、免年费、免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优惠政策。将社会保险待遇发到社保卡上,待遇享受人员领取待遇、就医购药等就可使用同一张卡,避免办不同的事用不同的卡。
三十一、什么是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为何每年要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如何进行认证?
三十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不在规定时间内做,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规定:“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每年(12个月)至少应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对领取待遇未认证人员和采取其他手段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可办理待遇暂停手续,对办理了待遇暂停手续的人员,若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将停发待遇”。
三十三、待遇享受人员的告知义务是什么?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如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失踪、服刑等),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十四、骗保、冒领养老金有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