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要求审核
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进行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的登记工作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处罚
对防震减灾规划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认可文件备案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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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行的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改革工作以及行政权力清单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征收
其它行政权力
项目名称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处罚
对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处罚
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处罚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处罚
对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
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对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防空地下室施工设计图设计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的处罚
对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处罚
对未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对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
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和个人拒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处罚
对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修建地面建筑或者向防空工程内排水、排污、倾倒废弃物等影响和危害工程安全使用和防护等级的处罚
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处罚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对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