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版权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出版版权局
现将新闻出版版权局执行的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改革工作以及行政权力清单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学参考或者用于展览、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的
对批发、零售、出租或者放映未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的处罚
对出版未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擅自进口的音像制品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成品进口经营活动的处罚
对复制单位的有关人员未按本办法第三十一条参加岗位培训的处罚
对复制生产设备或复制产品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处罚
对光盘复制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二十条 规定报送样盘的处罚
对国产光盘复制生产设备的生产商未按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要求报送备案的处罚
对光盘复制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增加、进口、购买、变更光盘复制生产设备的处罚
对光盘复制单位使用未蚀刻或者未按本办法规定蚀刻SID码的注塑模具复制只读类光盘的处罚
对复制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处罚
对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处罚
对复制单位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电子出版物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自行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处罚
对复制单位擅自复制他人的只读类光盘和磁带磁盘的处罚
对复制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验证复制委托书及其他法定文书的处罚
对复制非法内容产品或其他非法出版物的处罚
对擅自设立复制单位或擅自从事复制业务的处罚
对未依照有关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处罚
对制作的音像制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和规定的处罚
对未经授权将委托制作的音像制品提供给委托方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